服务热线
4006-888-916
0592-3166767 (业务)
0592-3166796 (售后)
发布日期:2023-09-20 11:50:46 | 关注:1469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指导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,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,现批准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》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》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》(HJ 1308-2023)
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》(HJ 1309-2023)
以上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。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生态环境部
2023年8月31日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9月1日印发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,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,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 量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、工作流程、整治方案制定,以及依法取缔、清理合并、规范整治及销号要求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,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(HJ 1308—2023)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指导各地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,提升信息化、科学化管理水平,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点、检查井、标识牌、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,档案建设要求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